北京時間08月02日消息,中國觸摸屏網訊,

近日,海信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信視像”)與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CL惠州公司”)商業糾紛終于告一段落。
 
南都記者最新獲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魯民終38號民事判決書》日前已作出終審判決:TCL惠州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海信視像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TCL惠州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近日,海信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信視像”)與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CL惠州公司”)商業糾紛終于告一段落。
 
南都記者最新獲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魯民終38號民事判決書》日前已作出終審判決:TCL惠州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海信視像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TCL惠州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根據判決書,海信視像與TCL惠州公司之間的糾紛,源于2019年12月TCL惠州公司在其運營的“TCL電視”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賬號發布了含有針對激光電視產品的虛假信息和誤導性信息的被訴侵權視頻,侵權視頻使用對比、夸張、貶損的方式對激光電視進行了引人誤解的描述,青島市中院2020年11月27日一審判決TCL構成商業詆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萬元。
 
一審判決后,海信視像、TCL王牌電器公司均不服判決,雙雙上訴至山東省高院,并補充提交了相關證據。
 
山東省高院在終審判決書中表示:TCL發布的被訴侵權視頻,對海信激光電視進行評論時使用了“見光S啊”“SJB啊,買這么奇怪的電視”等內容,而對TCL大屏電視則使用了“夠大夠氣派”“滿分100分”等內容。法院認為,經營者對于他人的產品、服務或者其他經營活動并非不能評論或者批評,但評論或者批評必須是基于正當目的,評論或批評的內容應當具有合法依據,必須客觀、真實、公允和中立,不能誤導公眾和損人商譽。TCL惠州公司對海信激光電視產品進行評論時理應盡到更加審慎的注意義務,但其發布的被訴侵權視頻內容通過對比、夸大、貶損等方式對海信激光電視產品進行了引人誤解的描述,明顯超出了對產品進行正常評論和介紹的合理限度。
 
綜上,山東省高院認定:一審法院認定TCL惠州公司的被訴行為構成對海信公司的商業詆毀,并無不當;海信激光電視在國內激光電視市場占據較高份額,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TCL惠州公司的被訴侵權行為對海信公司的商業信譽及商品聲譽均造成了實際損害。TCL惠州公司作為海信公司的直接競爭對手,在被訴侵權視頻中假借消費者名義對海信激光電視進行商業詆毀,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并放任侵權視頻被任意下載傳播,一審法院確定TCL惠州公司賠償海信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依法調整為200萬元。
 
最終,山東省高院終審判決結果如下:變更青島市中院一審判決第一項為: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海信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并同時判決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
 
此外,山東省高院也駁回了海信視像的其他訴訟請求。
 
根據判決書,其生效之日為2021年7月7日。8月2日,海信視像方面告訴南都記者,目前終審判決生效已超過十日,但截至發稿時海信視像依然沒有收到賠償,TCL也沒有在官方微博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我們在等待TCL履行判決要求。”
 
對此,南都記者采訪TCL方面,但是截至發稿時,TCL方面仍沒有給予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記者注意到判決書注明:如果沒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內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文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蘇源律師認為:近年來,企業之間的商業詆毀案件并不鮮見,但大多是利用文章、言論、廣告、圖片等形式,企業假借消費者名義利用短視頻詆毀競爭對手并發在自家官方賬號上的案例非常罕見。當前,隨著抖音、快手等短視頻平臺的興起,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商業詆毀案件也有了新的變化,本次判例將會推動市場競爭秩序的進一步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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